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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州市椒江區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區社發集團”)是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區屬國有企業,是一家融合交通、水利、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康養(養老院、公墓)等社會事業領域的投資建設運營及相關產業投資開發的綜合性集團。現因發展需要,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6名(其中特殊人才1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義務;
2.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見附件1);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服從組織安排。
4.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此次公開招聘的報名工作,采取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進行。由區社發集團負責報考人員資格條件的審查工作。
1.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6月25日0:00至2023年6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及資料修改,請自行安排好報名時間。
2.報名郵箱地址:jjsfhr@163.com
3.報名要求:應聘者通過電子郵件報名,郵件主題格式:應聘崗位+姓名。報名時上傳填寫完整的報名表掃描件(需本人簽名)和電子檔(見附件2),同時上傳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集體戶籍卡、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和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或證件、證明)等有關材料復印件掃描件。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復印件掃描件:
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委培生還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招聘職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經歷證明)以及社保繳納憑證等證明材料掃描件;部分招聘職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須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書等掃描件。
報考人員所提供的證書(證件、證明)不全、不實或證書(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職位。若發現報考人員同時報考兩個及以上職位的,取消本次報名資格。
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招聘職位計劃數與該職位資格確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否則該職位不開考或按該職位的原開考比例相應縮減招聘職位計劃數。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后的崗位實際招聘計劃人數情況,將在指定發布媒體公布。
因資格初審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計劃的報考人員,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職位。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
三、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和面試占最后總成績的權重分別是40%和60%。如崗位僅參加面試,該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10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2.筆試試卷:委托專業機構出試卷。
3.筆試時間:筆試時間、地點及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于考試后15天左右在相關網站公布。
(二)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后要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區社發集團負責實施。資格復審確認的時間、地點將在指定發布媒體上公布。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各招聘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資格復審對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入資格復審對象。資格復審合格對象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報名登記表》、戶口簿(集體戶籍卡、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和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或證件、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公派留學人員須提供公派留學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委托他人辦理的,需辦理委托手續。
報考人員所提供的證書(證件、證明)不全、不實或證書(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取消其面試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不能參加面試。報考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聘單位在該職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方式方法同上。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計劃數的1∶3比例進入面試。如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距面試3天前,若具有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則在該職位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補,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結束后,按考生各項成績乘以權重之和合成為考試總成績。若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情況,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計劃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時需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查,并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對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工作表現等進行考察。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因出現報考人員在公示前放棄、體檢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用的,按該職位考試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臺州人才網和“椒江社發”微信公眾號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查有實據并影響到聘用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因出現報考人員在公示前放棄、體檢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用的,按該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公示結束后有放棄聘用資格、逾期不報到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報考人員在公示結束后二個月內需與原工作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關系,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與原所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關系并到報考單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原戶籍在農村的在辦理聘用手續時,須將戶口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者變更戶籍(如服務處所)。
六、人員管理
報考人員聘用后首次勞動合同簽訂時間為3年,其中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其中,特殊人才實行聘任制、年薪制及退出機制管理,薪酬由基本薪酬(70%)和績效薪酬(30%)組成,績效薪酬與考核直接掛鉤,根據單位目標責任制和個人績效(根據年度工作業績指標完成率進行評分)考核結果核算。
七、注意事項
1.年齡計算至2023年6月24日,工作經歷計算至2023年6月24日。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從業資格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有關證書(證明)等取得時間截至2023年6月24日。如35周歲以下是指1987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放的身份證為準;工作經歷以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在工商注冊的企業或法人組織出具的相關證明和勞動合同及社保證明為準;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計算為工作經歷。
2.戶籍。憑戶口簿或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以2023年6月24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請報考人員在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3.學歷專業。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參照《考錄專業參考目錄》進行設定。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專業名稱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相近的,以招聘單位審核意見為準。取得多個學歷證書的報考人員只能使用其中的一個學歷證書進行報考,其學歷證書須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有“學信網”認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考生不得以輔修專業報考。
4.報考人員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參加筆試、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有效身份證件指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護照(通行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市民卡、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的戶籍證明。
5.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6.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區社發集團負責招聘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以上公告未盡事宜公司將酌情研究處理或另行通知。
聯系電話:0576-89056237 龐女士
監督電話:0576-89059145 王女士
臺州市椒江區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5日
附件下載:
1.招聘崗位表
2.報名登記表
3.招聘單位簡介
4.工作經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