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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嶺市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注冊成立,注冊資本金10億元,是溫嶺市政府直屬國有企業。公司下設14家一級子公司,涉及區塊開發及基礎設施建設、能源類產業、環保類產業、城市服務類、建筑業類等領域。
現因公司發展需要,溫嶺市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溫嶺市城發集團或集團)及所屬企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名工作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溫嶺市城發集團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2名,具體招聘崗位及具體崗位資格條件詳見《溫嶺市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無不良記錄,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和團隊合作精神,服從工作安排;
(三)戶籍不限;
(四)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及技能等條件,以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或者司法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受誡勉、組織處理的處分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溫嶺市城發集團組織實施,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一)信息發布平臺
溫嶺市財政局網: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69/index.html
溫嶺人才網:https://www.wlrcw.com/
集團微信公眾號:溫嶺城發集團
溫嶺市財政局網為后續信息發布主平臺。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7日9:00-8月13日17:0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者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手機端“浙里辦”APP,搜索“溫嶺智慧考務”系統,點擊“考試報名”,按照規定流程和要求,在線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報名信息,選擇報考職位,提交相應的電子材料,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需提交社會保險參保記錄。上傳“證件照”,提交報考申請。
本次招聘計劃內每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3.資格初審:
時間:2023年8月8日9:00-8月14日17:00。
招聘單位根據報名表信息進行資格初審,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報名材料不全者不予通過。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請考生務必慎重對待,如實填報。
4.繳費確認:
時間:2023年8月15日9:00-8月16日17: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網絡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考試費為50元。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其中擬招聘計劃數為1名的,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溫嶺市財政局網公布。
因繳費確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已繳費人員,請在8月17日9:00—17:00登陸報名系統進行改報名,逾期視作放棄改報權,退還考試費。
5.下載準考證:
時間:2023年8月18日-8月19日。
已繳費人員登錄“溫嶺智慧考務”系統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三)組織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技能測試)結合的方式進行。
1. 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或專業知識水平測試。
(2)筆試時間:2023年8月19日,具體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按照《筆試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與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對象。擬進入面試對象經資格復審合格后,進入面試,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
(1)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溫嶺市屬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網上下載)、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書(或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2023年畢業的留學人員可先提供國(境)外院校畢業學歷學位或學籍證明。委培生還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相對應的社會保險參保記錄。
(2)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資格復審,不再列入面試對象。
(3)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3.面試: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入圍體檢、考察。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入圍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4.總成績計算:
(1)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若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情況,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由招聘單位另行組織復試,復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四)體檢、考察
1.考試結束后,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按考試總成績排位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2.體檢工作在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進行,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標準執行。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3.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期一般不超過60天,自公布考察對象名單之日起計算。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工作由溫嶺市城發集團實施,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4.如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用的,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公示及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溫嶺市城發集團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溫嶺市財政局網站進行公示。
1.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2.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擬聘人員應在接到錄用通知規定的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出放棄聘用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已就業者由本人與原所在單位協商解除聘用(勞動合同)關系,再辦理聘用手續,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與原所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關系并到報考單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憑畢業(學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2023年畢業的留學人員,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4.如出現報考人員在擬聘用公示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公示結束后有放棄聘用資格、逾期不報到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遞補。
5.本次招聘錄用人員作為市屬企業用工,實行勞動合同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其他事項
(一)根據相關規定,與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均指周年,計算統一截至2023年8月7日。工作經歷以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經歷證明)為準,并出具相對應的社會保險參保記錄。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屬于勤工儉學,不能計算為工作經歷。
招聘崗位所需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從業(執業)資格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有關證書(或證件、證明)等取得時間截至2023年8月7日,有其他說明的除外。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年齡條件要求35周歲及以下的指1987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40周歲及以下指1982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放的第二代身份證為準。
(三)參加筆試、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有效身份證件指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護照(通行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市民卡、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的戶籍證明,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四)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核、體檢等環節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五)報考人員同一本畢業證書載明的學歷和專業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所要求的學歷和專業可以報考,否則不能報考。
報考人員以第二專業或加括號中的專業報名的,其第二專業或加括號中的專業須取得教育部學信網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學歷認證,未取得認證的不能作為所學專業填報。
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不在所列專業范圍,但所學方向相同或相近的,應在網上資格初審結束之前向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所學課程等證明材料,以溫嶺市城發集團審核結果為準。
根據有關規定,技工院校高級工班、技師學院技師班畢業生享受大專、本科學歷同等待遇,在本次招聘中與同等學歷人員相同對待。
(六)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溫嶺市城發集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七)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后3日內向溫嶺市城發集團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八)聯系方式:
溫嶺市城發集團聯系電話:0576-80610532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76-86145386
(九)本公告由溫嶺市城發集團負責解釋。未盡事宜,集團將酌情研究處理。
招聘過程中如國家、省、市出臺新政策,則按新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