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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為浙江省交通運輸廳下屬公辦高校,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學校位于杭州市莫干山路。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批次招聘需求為2個崗位15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詳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23年7月31日前。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22年12月19日—12月27日16:30止,登錄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在線報名系統(http://zhaopin.zjvtit.edu.cn/),選擇相應崗位報名,實名注冊填寫信息,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結果,也可在報名系統內公告信息欄查看有關考試情況。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向通過資格初審者發放準考證后,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按40%、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內容包括常識、工作業務相關知識等(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筆試暫定2023年1月進行,具體時間根據疫情情況和防控政策而定,以學校通知為準。
2.資格復審
面試前先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及與崗位要求有關的其他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并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本人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參加資格復審而空缺的名額不再安排遞補。資格復審通過后當天進行下一環節考試。
3.面試
面試采用綜合面試的形式,主要對應聘人員在職業教育基本知識、業務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評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能入圍下一環節。
入圍面試人員名單、資格復審和面試具體地點及時間將另行在我校報名系統(“招聘信息”欄目)等網站發布。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招聘計劃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考察環節一般還視情況安排在用人部門進行為期兩周的業務能力考核。體檢、考察均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的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聘網站(http://zhaopin.zjvtit.edu.cn/,“招聘信息”欄);
2.浙江省交通運輸廳網(http://jtyst.zj.gov.cn/,通知公告/人事信息/事業單位考試);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rlsbt.zj.gov.cn/,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筆試、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我校招聘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內向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 0571-87809283(浙江省交通運輸廳)。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8489311(陳老師),0571-88481797(朱老師)
2022年12月16日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