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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我區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的實施意見》(臺人社發〔2015〕107號)和《關于嚴格規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臺人社發〔2021〕16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將2024年臺州市路橋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
本次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0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報考資格條件及其他要求詳見《2024年臺州市路橋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招聘信息發布平臺如下:
1.路橋區人民政府政務公開網(www.luqiao.gov.cn)。
2.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rsj.zjtz.gov.cn,事業單位招聘專欄)。
3.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qssy.zjks.com)。
4.“路橋人力社保”微信公眾號。
路橋區人民政府政務公開網(www.luqiao.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相關信息的指定發布平臺,敬請廣大報考人員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愿意履行事業單位的義務。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專業技術(職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具體資格條件以《崗位一覽表》為準。
5.戶籍不限。部分崗位對戶籍有特殊要求的,按《崗位一覽表》執行。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6.面向路橋區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的崗位,報考對象須同時具備以下四點:(1)具有浙江省常住戶籍且在路橋區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2)2016年6月19日以后退役的士兵(退役時間以退役證為準)。(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畢業后參軍入伍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或高校新生參軍入伍,退役后繼續就讀并取得大專及以上畢業證書的。(4)年齡限定在35周歲及以下。
根據臺州市人民政府、臺州軍分區《關于印發臺州市大學生征兵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臺政函〔2018〕34 號)的文件精神,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參加定向招聘僅限1次。凡在服役期間受行政記過以上、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取消定向招聘資格。
區人武部、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教育局、區公安分局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
本條目由中共臺州市路橋區委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7.面向路橋區專職社區工作者的崗位,報考對象須符合下列資格條件:具有助理社會工作師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在路橋區專職社區崗位連續工作滿3周年,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且目前仍在路橋區社區工作的專職社區工作者。
該崗位所涉及的相關事項均由路橋區民政局負責解釋并進行資格審查。
8.現役軍人、路橋區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截止2024年3月24日)、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9.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10.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原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未滿國家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國家公務員局2021年9月17日發布)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
三、報考程序
1.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形式,不設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3月24日9時—3月27日17時。
報名系統網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3月24日9時—3月28日17時。
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崗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上傳使用官方網站提供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并確認提交后,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選定的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不確認提交報名信息的,視作報名無效。
報名與資格初審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報名并確認提交后,到報名截止時間前,必須及時關注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已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不能再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根據審核未通過意見,可在報名時間內如實準確地修正完善報名信息后再次報名或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并接受資格初審。
2.繳費確認
繳費時間:2024年3月29 日9時—4月1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陸網絡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并查詢是否完成。根據省財政廳、物價局相關文件規定,每科目考試費為50元。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1:3。繳費確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其中擬招聘計劃人數為1名的,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調整情況將在指定平臺上及時公布。
因繳費確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計劃的已繳費報考人員,請務必在2024年4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聯系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聯系電話:0576-8252029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權,退還考試費。
3.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2024年4月23日9時—4月27日14:30時。
請已完成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請及時登陸網絡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時間和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筆試地點及相關信息詳見《準考證》。筆試考務工作由臺州市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綜合應用能力》 2024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2024年4月27日下午14:00—15:30
《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滿分均為100分。
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科目考試不得使用計算器。
五、確定面試對象
筆試科目中任何一個科目缺考(或0分)者不得進入面試范圍。
各崗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確定面試對象時,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入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六、資格復審
面試前,要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指定的信息發布網站。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本人簽名的《報名表》、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認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認證的,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但須于2024年7月31日前畢業且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國(境)外留學人員畢業證書上畢業時間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的,資格復審時可先提供國(境)外院校畢業學歷學位或學籍證明,但須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員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委培生還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赴臺陸生按大陸高校畢業生有關要求辦理;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原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和公務員主管部門提供的已滿國家規定最低服務年限和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原件。
報考人員證件(證明)不全、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條件不相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取消面試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及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視作放棄面試資格。上述各類情況以及資格復審前書面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方式方法同上,遞補工作須在面試開始48小時前完成。資格復審結束后有放棄面試的,不予遞補。
七、面試
面試在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后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指定的信息發布網站。各崗位面試形式和面試成績在總成績中所占比例詳見《崗位一覽表》。
《結構化面試》考務工作由臺州市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應崗位不再遞補。
八、體檢和考察
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具體計算規則詳見《崗位一覽表》。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保留至小數點后三位,尾數四舍五入。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總成績仍相同,則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各項成績均相同,則再加試結構化面試,加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體檢由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標準執行。若有行業標準的,則按行業標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不得進入考察范圍。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范圍。考察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或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若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因提供虛假信息和證件(證明)被取消聘用資格、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出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指定發布平臺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按照有關要求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且不再遞補。辦理聘用手續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且不再進行遞補。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度。新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注意事項
1.年齡、工作年限計算至2024年3月24日。30周歲及以下是指1993年3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3月24日),以此類推。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放的身份證為準。
2.戶籍。憑戶口簿或戶籍證明,以2024年3月24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截止2024年3月24日戶籍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
3.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職業資格)、從業(執業)資格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有關證書(證件、證明)等取得時間截止2024年3月24日(公告或《崗位一覽表》中有專門說明的除外)。
4.學歷專業。是指與學歷證書相對應的專業,取得多個學歷證書的報考人員只能使用其中的一個學歷證書進行報考。以第二專業報名的,其第二專業須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名時須提供相應的認證證明。各高校自定義的第二專業未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的不能作為所學專業填報。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按本科同等學歷報考。
5.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崗位需要提出的與學歷相對應的專業名稱,參照教育部相關專業目錄設定,并進行資格審查。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報考人員提供的學歷證書所載明的專業名稱應與之相同或相符,是否相符由招聘單位研究并報主管部門同意后決定。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部分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學位三者須相對應,不對應者不予報考。
6.報考人員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時須出具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護照(通行證)、臨時身份證、人力社保部門核發的社會保障卡(市民卡)、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的戶籍證明原件,其他證件(證明)一律不得當作身份證件。
7.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證明)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證件(證明)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8.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9.本次招聘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0號),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希望廣大考生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10.本次招聘考試筆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臺州市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11.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臺州市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反映(電話:0576-82520290),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招聘公告中涉及崗位類別、學歷、學位、專業、其他資格要求、崗位聘用等事項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詳見《崗位一覽表》。
招聘過程中如國家、省、市出臺新政策,則按新政策執行。未盡事宜,由臺州市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單位研究或請示上級主管部門后再做釋明。
敬請廣大報考人員認真閱讀招聘公告!
附件:《2024年臺州市路橋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
臺州市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