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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我區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的實施意見》(臺人社發〔2015〕107號)和《關于嚴格規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臺人社發〔2021〕16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將2024年臺州市黃巖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單位及崗位
本次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8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報考資格條件及其他要求詳見附件1《2024年臺州市黃巖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招聘信息發布平臺如下:
1.黃巖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zjhy.gov.cn/)。
2.“黃巖人社”微信公眾號。
黃巖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zjhy.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相關信息的指定發布平臺,敬請廣大報考人員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二)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愿意履行事業單位的義務。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條件,具體資格條件以附件1《崗位一覽表》為準。
5.與報考崗位之間不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所規定的應當回避的情形。
(三)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部分崗位對戶籍有要求的,按《崗位一覽表》執行。臺州戶籍指具有臺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臺州生源是指2024年畢業的且生源地為臺州的普通高校畢業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2.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崗位,招聘對象范圍為: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同期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
3.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招聘崗位,招聘對象范圍為2016年6月19日以后退役的,從黃巖區參軍入伍的本省戶籍大學畢業生: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畢業后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人員;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后繼續學習并取得大專及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參加定向招聘僅限1次,凡在服役期間受行政記過以上、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取消定向招聘資格。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招聘崗位所涉及的相關事項均由黃巖區征兵辦、黃巖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解釋并進行資格審查。
4.面向專職社區工作者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一覽表》,該崗位所涉及的相關事項均由黃巖區民政局負責解釋并進行資格審查。
二、報考程序
1.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形式,不設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3月28日9時—4月1日17時。
報名系統網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3月28日9時—4月2日17時。
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崗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上傳使用官方網站提供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已經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注冊的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錄,選擇“事業單位考試”欄報名,注冊所用手機號碼發生變更的請登錄后在“注冊信息維護”欄更改。
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并確認提交后,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選定的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報名與資格初審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報名并確認提交后,到報名截止時間前,請及時關注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已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不能再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根據審核未通過意見,可在報名時間內如實準確地修正完善報名信息后再次報名或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并接受資格初審。
2.繳費確認
繳費時間:2024年3月28日9時—4月3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進行網上繳費,并查詢是否完成。根據省財政廳、物價局相關文件規定,每科目考試費為50元。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1:3。繳費確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調整情況將在指定發布平臺(黃巖區人民政府網)上及時公布。
因繳費確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計劃的已繳費報考人員,請務必在2024年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聯系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聯系電話:0576-84120961)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權,退還考試費。
3.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2024年4月24日9時—4月27日15時。
請已完成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及時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
筆試安排在2024年4月27日舉行,地點及筆試相關信息詳見《準考證》。
臺州市黃巖區融媒體中心融媒體采編、融媒體主持崗位,考試時間和科目為:09:00—11:30 《專業科目》
其他各崗位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0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
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各崗位的筆試科目及分數比例詳見附件,《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專業科目》為主客觀題結合。筆試單科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科目考試不得使用計算器。
筆試考務工作由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四、確定面試對象
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確定面試對象時,筆試科目中任何一個科目有違紀違規、缺考或零分者不得列入面試對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入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五、資格復審
面試前,要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指定的發布平臺(黃巖區人民政府網)上相關通知信息。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本人簽名的《報名表》、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認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認證的,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但須于2024年9月30日前畢業并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國(境)外留學人員畢業證書上畢業時間為2024年1月1日前的留學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留學人員畢業證書上畢業時間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資格復審時可先提供國(境)外院校畢業學歷學位或學籍證明,但須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除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員還應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赴臺陸生按大陸高校畢業生有關要求辦理;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和公務員主管部門提供的已滿國家規定最低服務年限和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報考人員證件(證明)不全、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條件不相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取消面試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及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視作放棄面試資格。上述各類情況以及資格復審前書面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方式方法同上。資格復審結束后放棄面試的,不予遞補。
六、面試
本次招聘各崗位的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具體詳見附件1《崗位一覽表》。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結構化面試考務工作由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具體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指定的發布平臺(黃巖區人民政府網)上相關通知信息。
七、確認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各個崗位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分數比例詳見《崗位一覽表》)。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數)×筆試分數比例+面試成績×面試分數比例。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各項成績均相同,則再加試結構化面試,加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八、體檢、考察
體檢由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或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若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因提供虛假信息和證件(證明)被取消聘用資格、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出放棄聘用資格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審批文件簽發)之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指定發布平臺(黃巖區人民政府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且不再遞補。辦理聘用手續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且不再進行遞補。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度。新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其他事項
1.年齡、工作經歷計算至2024年3月28日。年齡要求為18至35周歲,即1988年3月29日至2006年3月28日期間出生,以此類推。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放的身份證為準。工作經歷以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經歷證明)以及相應的社保繳納憑證為準,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屬于勤工儉學,不能計算為工作經歷。公告中所要求的工作經歷均指周年。
2.戶籍。憑戶口簿或帶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的戶籍證明,以2024年3月28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截至2024年3月28日戶籍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對戶籍有限制的崗位。戶籍不限崗位對報考人員落戶不作要求。
3.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有關證書(證件、證明)等取得時間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告或《崗位一覽表》中有其他說明的除外)。
4.取得多個學歷證書的報考人員只能使用其中的一個學歷證書進行報考,用于報名的學歷證書須取得學歷認證,招聘要求所列的專業指學歷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報考人員以學歷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報專業,若學歷證書上的專業與學歷認證結果不一致,以學歷認證為準。軍隊院校、黨校、技工院校高級工班、技師學院技師班的畢業生的學歷認證參照《2024年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中有關學歷認定的相關條款的口徑執行。
5.各招聘崗位所列的專業要求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崗位特點參照教育部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相關專業目錄設定和解釋,并進行資格審核。《崗位一覽表》中注明門類、類的,指該大類所涵蓋的所有二級學科或四級專業名稱的專業均可。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報考人員提供的學歷證書所載明的專業名稱應與之相同或相符,對于未列入參照目錄的專業是否與之相符,由招聘單位研究并報主管部門同意后決定是否符合招考崗位專業要求,認定為符合招考崗位專業要求的應向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部分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學位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均相對應。
6.報考人員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時須出具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護照(通行證)、臨時身份證、人力社保部門核發的社會保障卡、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的戶籍證明原件,其他證件(證明)一律不得當作身份證件。
7.現役軍人、黃巖區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截止2024年3月28日)、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原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未滿國家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
9.報考人員在報名、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所有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
10.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11.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0號),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希望廣大考生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12.本次招聘考試筆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13.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反映(電話:0576-84120961),以便研究處理。
招聘公告中涉及崗位類別、學歷、學位、專業、其他資格條件要求、崗位聘用等相關事項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詳見《崗位一覽表》。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招聘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
招聘過程中如國家、省、市出臺新政策,則按新政策執行。未盡事宜,由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單位研究或請示上級主管部門后再做釋明。
敬請廣大報考人員認真閱讀招聘公告。
附件:
1.2024年臺州市黃巖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臺州市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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