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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全省檢察機關司法雇員隊伍建設的意見》和浙江省檢察機關司法雇員招錄相關規定,經有關部門同意,臨海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司法雇員主要協助檢察官從事案件辦理過程中程序性、事務性輔助工作。
二、招錄人數
共招錄司法雇員6名。(具體詳見崗位表)
三、招錄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二)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年滿18周歲,不超過35周歲(1986年9月14日至2004年9月14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臨海戶籍(2022年9月14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六)符合我院需要的其他條件。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學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下列人員不得招錄為司法雇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四)配偶、父母在在本院轄區內從事律師、司法審計、司法拍賣職業的;
(五)有其他不適合在檢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員的薪酬待遇,具體咨詢臨海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五、招錄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9月15日、9月16日、9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臨海市人民檢察院723辦公室。聯系電話:0576-89396926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資格審核:9月20日—9月22日。
5.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臨海市人民檢察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報名表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4)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筆試及面試
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
筆試主要內容為法律基礎知識和綜合知識,滿分100分,合格分60分。筆試開考比例為1:3,若審核通過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將相應核減招錄人數。
領取準考證時間為9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臨海市人民檢察院723辦公室。筆試時間為9月24日。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人數未達到1:3的,所有筆試合格人員均進入)。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2.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將考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規定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將在臨海檢察網進行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根據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員的招錄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四)公示與錄用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信息在臨海市人民檢察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參考人員放棄而出現缺額時,按照總成績,根據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招錄檢察院指導被錄用人員與經人社部門許可的第三方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確定。
(五)遞補機制
臨海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根據筆試、面試成績確定未被錄用人員的遞補人選順序,告知遞補機制,在下一批司法雇員招錄前,若出現缺崗情形的,按照遞補順序由招錄檢察院黨組研究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經體檢、考察、公示環節后,與經人社部門許可的第三方訂立勞動合同。
六、其他事項
(一)戶籍以2022年9月14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臨海生源地(含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臨海常住戶口)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根據各職位要求報考。
(二) 考試當天,考場設置檢測入口,筆試人員須提供核酸檢測3天內證明材料,并進行體溫檢測。“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參加考試。“健康碼”為非綠碼,須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
(三)報考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五)如有疑問,可電話咨詢:0576-89396926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六)本次公開招錄有關信息在下列平臺公布,請考生留意:
1.臨海檢察網http://tzlh.zjjcy.gov.cn/
2.臨海人才網http://www.lhrc.com.cn/
3.“臨海檢察”官方微信(微信號lhjc_dyh)
(七)對招錄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臨海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市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舉報電話:0576—89396936;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浙江省檢察機關司法雇員招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附件: